
为了加强建材市场合同的管理,规范建材市场合同签约行为,维护建材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。国家工商总局近期制定下发了《建材买卖合同》、《钢材买卖合同》、《水泥买卖合同》、《木材买卖合同》等四个规范性合同示范文本,并要求积极推广使用。为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和省、市工商局指示精神,我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推广使用四个规范性合同示范文本。现将上述四个规范性合同文本发给***们,希望***们从现在起在经销建材经营活动中,按国家工商总局制定的四个规范性合同文本签订经销合同,认真履行合同内容。
免责声明:本平台只做内容的收集及分享,内容版权归原撰写发布机构(或个人)所有,由小编通过公开合法渠道获得,如涉及侵权,请联系我们删除;如对报告内容存疑,请与撰写、发布机构联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