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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签订本合同前,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明示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》、预售资金监管账户、本合同示范文本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,并应当就合同重大事项对买受人尽到提示义务。如为绿色建筑,出卖人应当在销售现场明示绿色建筑等级以及相应技术措施。
3、商品房预售,所有预售资金应全部交存至预售资金监管账户。
4、买受人在签订本合同前,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,特别是审阅其中具有选择性、补充性、修改性的内容,注意防范潜在的市场风险和交易风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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